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要件 (以贷冲贷)
发布日期: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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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转公贷款所需提供资料(以贷冲贷):
1、购房手续:不动产权证原件,商业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原件,近6个月以上商业住房贷款对账单(需要显示剩余商业住房贷款金额并加盖银行业务章),契税票和增值税发票;
2、身份关系证明: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子女关系证明原件:(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如户口本能明确显示子女与借款人或其配偶父子(女)、母子(女)关系的,可提供户口本;
3、婚姻关系证明: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4、工资证明:借款人及配偶工资发放银行卡上的,需提供银行对账明细(含最近三个月工资)并加盖银行业务章一份;借款人需提供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原银行、交通银行,需提供上述六家银行之一的I类银行卡原件;
5、房屋状况证明: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需提供;
6、中心要求的其它资料,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服务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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