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流程(以贷冲贷)
发布日期: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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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转公业务办理流程(以贷冲贷)
一、贷前咨询。借款申请人向原商业银行咨询提前结清贷款、注销抵押手续等事宜,具备提前结清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到中心业务窗口申请时,需提前与原商业银行约定结清贷款时间,并将约定时间告知受理人员。
二、贷款受理。借款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资料不齐全的,告知需要补齐的资料,资料齐全的窗口受理,并出具商转公个人住房贷款三方协议(借款申请人将原商业银行盖章后的商转公个人住房贷款三方协议送达中心),业务受理完成后,借款申请人预留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所需资料。
三、贷款审批。借款申请人将原商业银行盖章后的商转公个人住房贷款三方协议送达中心后,中心按照要求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审查、审批。审批不通过的,退回申请并告知不通过的原因。审批通过的,办理抵押手续。
四、办理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受理人员按照抵押登记要求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五、发放贷款。中心到抵押登记机构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后,按照借款申请人与原商业银行约定时间当日将贷款发放至原商业银行约定账户。
六、结清商贷。贷款发放当日借款申请人和原商业银行办理商贷结清手续。
七、注销抵押。原商贷结清后3个工作日内,借款申请人和原商业银行应办结抵押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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