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操作规程(账户封存与启封、账户转移、账户合并)
账户封存与启封
一、账户封存
(一)办理要件
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
填写并加盖单位印鉴的《变更清册》(职工调出、销户、封存栏)。
(二)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理。
(三)办理程序
1、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持上述申请材料到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或县(市)区管理部申请。
2、中心经办人员对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
《变更清册》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印章齐全;
审查无误予以办理。
二、账户启封
(一)办理要件
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单位应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填写并加盖单位印鉴的《变更清册》(职工调入或启封栏)
(二)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理。
(三)办理程序
1、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持上述申请材料到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或县(市)区管理部申请。
2、中心经办人员对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
《变更清册》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印章齐全;
审查无误予以办理。
账户转移
一、办理要件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填写并加盖单位印鉴的变更清册(职工调入或启封栏)
二、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2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完毕。
三、办理程序
(一)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持上述申请材料到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或县(市)区管理部申请。
(二)中心经办人员对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
1、调出单位是否已为转移职工办理封存手续,是否足额缴纳;
2、《变更清册》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印章齐全。
审查无误予以办理。
账户合并
同一职工在中心系统内已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应将这些账户进行合并,以确保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唯一。
一、办理要件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加盖单位印鉴)。
二、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理。
三、办理程序
(一)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持上述申请材料到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或县(市)区管理部申请。
(二)中心经办人员对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
1、职工原工作单位是否已为该职工办理封存手续,是否足额缴纳;
2、职工两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是否一致;
3、《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印章齐全。
审查无误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