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进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平财非税〔2016〕8号)精神,现将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核算。其主要职责是: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8、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财政全供的正县级事业单位。目前中心内设综合科、计划财务科、资金归集科、信贷管理科、审计稽核科、技术信息科,下设平煤分中心、市直管理部(卫东区管理部、新华区管理部、湛河区管理部、石龙区管理部)、舞钢市管理部、宝丰县管理部、郏县管理部、鲁山县管理部、叶县管理部、舞钢公司管理部。
二、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上年度结转223.9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12.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转211.66万元。
本年度收入773.8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8.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5.00万元。
本年度支出909.5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9.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0.16万元。
本年度结转88.2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11.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转76.50万元。
三、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都有所减少。
2015年度“三公”经费合计支出42.07万元,其中:会议费1.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99万元(15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0.07万元(公务接待两次共15人685元,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巡查接待)。
我单位 “三公”经费按规定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管理费)列支,不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范围。
附件:1、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4、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表
5、2015年度基本支出明细表
6、2015年收入决算表
7、2015年支出决算表
8、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016年9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