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民:坚持学用贯通 注重知行合一 推动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
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指导河南工作时关于正风肃纪反腐的重要指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遵循。五年来,作风建设之所以取得重大突破,反腐败斗争之所以取得压倒性胜利,最根本的一点就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对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执着坚守。今天,重温这些重要指示,很多内容历久弥新、焕发着真理伟力,激励着我们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关键是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坚持常学常进、常悟常新,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形势任务,明确落实要求、做好结合文章,推动学习重要指示精神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往深里走。
01牢牢把握“三个一以贯之”这一基本要求
“三个一以贯之”,是坚持稳中求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反腐工作,必须把“三个一以贯之”贯彻好、落实好。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建立常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批示指示精神,结合职能职责、结合正在做的事情,学思践悟,融会贯通,破解难题,真正把这一科学理论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等情况的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年”的有关部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落细。聚焦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工作部署,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决策部署,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02牢牢把握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
准确理解和把握新时代把监督挺在前面的深刻内涵,转变监督观念,破除惯性思维,把促使干部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优化政治生态作为监督的目的,突出监督重点,拓宽监督渠道,推动监督由被动向主动转变、由事后向事前转变、由静态向动态转变,着力增强监督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创新监督方式,把准监督尺度分寸,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既严肃执纪,有力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彰显监督的硬度和力度,又积极容错纠错,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体现监督的温度。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强化对市管企业、金融部门、院校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探索与垂直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增强派驻监督实效。推动监察权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探索推进监察职能向经济功能区、议事协调机构延伸,实现监察监督全覆盖。完善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联动机制,探索推动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有效贯通,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03牢牢把握“三不”一体推进这一重要方法
聚焦权力运行、资金密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巡视巡察、扫黑除恶督导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为重点,严肃查处扶贫民生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处置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等问题,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督促各级党组织把以案促改作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坚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注重从查处的每一起案件中,深入剖析案发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完善防控措施,扎紧制度笼子,建立防止案件再度发生的长效机制,避免党员干部“前腐后继”,切实以治标推动治本。同时,要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创新内容,丰富载体,让党员干部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蚀、永不沾的思想防线。
04牢牢把握加强自身建设这一重要保障
纪检监察干部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重要力量,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督好自己。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只有这样,监督执纪才能有底气,党员群众才能真服气。要主动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的学习,开展全员培训,注重实践锻炼,提升专业素养、专业能力,努力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落实好“第一种形态”,既要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及时提醒教育,防止我们的干部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又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干部依法履职,敢于容错纠错,努力为他们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要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对照焦裕禄精神和清官张伯行的《却赠檄文》这两面镜子,坚持深学、细照、笃行,从一言一行做起,从一举一动改起,从小事小节严起,摒弃特权思想,弘扬实干精神,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工作作风,主动接受监督,以严格自律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