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民:夯实两个责任 完善体制机制 着力提升基层监督实效
8月2日下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建民到湛河区,就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巡察村居工作等开展专题调研。该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张毅和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盛少飞陪同调研。
“你们平时谈话都在哪儿进行?”“巡察村居给你们反馈的问题及时解决了没有?”“村监会在发挥作用上有啥困难?”在该区高阳路街道、荆山街道,李建民详细询问了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组成、工资待遇、工作运转情况以及各村(社区)监察联络员配备等情况,认真查阅了基层组织建设、案卷和谈话笔录等相关资料。
在湛南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现场,李建民详细了解项目土地征收、开发计划、项目进度等情况。李建民指出,湛南新城建设整体框架已经构建,前景非常明朗。要把握好新城建设在整个城市功能区的定位,完善区域内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配套,打造有特色、高品质的特色功能区。要加强项目运行中的廉政风险防控,做到决策科学、运作规范、监管有力、公开透明,坚决防止重蹈一些地方“工程竖起来、干部倒下去”的覆辙。
座谈会上,李建民听取了张毅、盛少飞的简要汇报,深入与到会的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相关负责人及村支部书记、监察联络员交流座谈,征求意见建议。针对基层监督工作,李建民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要夯实党委的主体责任。乡(街道)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切实发挥村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细化基层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基层组织保障,重视乡(街道)纪(工)委建设,让他们聚焦到主责主业上来;要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做细做实“后半篇”文章。
二是要聚焦纪委监督责任。各乡(街道)纪(工)委要找准职责定位,深化“三转”,充分发挥在基层监督中的“主力军”作用,注重跟进权力运行轨迹去监督,把握好监督参与度,不能变监督为参与、参与为牵头。区纪委监委要加大办案力度,巡察机构要发挥震慑作用,对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干部要严肃处理,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从事专责监督的同志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摆脱人情干扰,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三要持续加大村级监督力度。随着村级集体的逐步壮大,基层信访、稳定、征迁工作的开展离不开村干部,需要村务监督委员会更好的发挥职能作用。乡(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日常管理、指导和考核。村务监督委员会要明确自身职责,依照赋予的权力对村干部进行监督,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委反映问题线索。
四要完善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探索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督方法,把基层监督工作做实做细,把区、乡、村三级监督体系贯通起来,把治标和治本结合起来,切实发挥作用,取得实效。
李建民强调,基层党员干部既要大胆做事,又要有底线意识,在干事创业中守住底线,不能心存侥幸;要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各方面的监督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