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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443
信件名称: 公积金封存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6-09-28
信件内容: 尊敬的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 李凯,身份证号 410402197803230516,原单位【平煤建井三处】。本人 2022 年7 月已离职,劳动关系解除。我多次联系原单位,要求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对方拒不办理。我期间已经在这里留言希望协助办理,咱们只是又发给建井三处公积金中心,他们就还是不办理,感觉他们就没拿你们的话当成一回事。别在让我去找建井三处的人办理了,他还是不办。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现投诉,恳请贵中心督促原单位尽快为我的公积金账户办理封存。公积金账号00820082001207,以身份证号为准。联系电话:13803900305。可提供离职证明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 2026-09-30
回复内容: 您好!收到您通过主任信箱提交的公积金账户封存申请。经核实,因单位公积金暂时只缴到2023年11月,目前暂不满足账户封存条件。针对您的诉求,我中心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向您介绍“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通过该方式可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您对此方案表示认可。后续如您准备办理租房提取,可携带相关材料按流程申请;如需进一步了解其它相关政策,或有意见建议,请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