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受理编号: | 443 |
| 信件名称: | 公积金封存 |
| 信件分类: | 咨询 |
| 提交时间: | 2026-09-28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 李凯,身份证号 410402197803230516,原单位【平煤建井三处】。本人 2022 年7 月已离职,劳动关系解除。我多次联系原单位,要求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对方拒不办理。我期间已经在这里留言希望协助办理,咱们只是又发给建井三处公积金中心,他们就还是不办理,感觉他们就没拿你们的话当成一回事。别在让我去找建井三处的人办理了,他还是不办。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现投诉,恳请贵中心督促原单位尽快为我的公积金账户办理封存。公积金账号00820082001207,以身份证号为准。联系电话:13803900305。可提供离职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