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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397
信件名称: 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可认定为首套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及住房各项税费是否都按首套房?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5-09-21
信件内容: 2025年9月11日,省住建厅和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等8部门印发《关于支持住房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第4条提到: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可认定为首套住房,金融机构按相应政策执行。对此,我有两个问题。1:公积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及住房各项税费是否都按首套房?2:政策出台后,我电话咨询了平顶山市住建局和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这两个部门都回复说不知道有这个政策,我作为多子女家庭,想要享受政策优惠,不知该向谁求助?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 2025-09-23
回复内容: 您好,平顶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准备相关工作,政策调整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通过,请持续关注平顶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渠道。如需进一步了解其它相关政策,请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