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 397 |
信件名称: | 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可认定为首套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及住房各项税费是否都按首套房? |
信件分类: | 咨询 |
提交时间: | 2025-09-21 |
信件内容: | 2025年9月11日,省住建厅和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等8部门印发《关于支持住房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第4条提到: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可认定为首套住房,金融机构按相应政策执行。对此,我有两个问题。1:公积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及住房各项税费是否都按首套房?2:政策出台后,我电话咨询了平顶山市住建局和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这两个部门都回复说不知道有这个政策,我作为多子女家庭,想要享受政策优惠,不知该向谁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