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坚持“两个结合”的典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五千多年中华文明深厚基础上开辟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必由之路。这是我们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得出的规律性认识”,“‘两个结合’是我们取得成功的最大法宝”。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坚持“两个结合”不断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光辉典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要系统掌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还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方法,做到融会贯通运用,更好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伟大实践深入推进而持续发展、不断丰富、更加完善。
坚持“两个结合”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发展的方法精髓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在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进程中,立足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实际和中华法治文明深厚文化基础,系统总结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经验、充分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取得的科学理论成果,是“两个结合”科学方法在法治建设领域的成功运用。坚持“两个结合”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深邃科学性、鲜明主体性、强大生命力的最大法宝,是贯穿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发展进程的方法精髓。
体现出深邃的科学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论的飞跃不是体现在词句的标新立异上,也不是体现在逻辑的自洽自证上,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回答实践问题、引领实践发展上。”能否回答法治实践问题、引领法治实践发展,是检验法治理论科学性、有效性的唯一标准。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两个结合”,立足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面临的具体国情、具有的时代特点,汲取中华民族长期积淀的治国理政智慧,坚持从实际出发、强化问题意识、不断回应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现实问题,不断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思想与行动相统一中发现真理、检验真理、实现真理、发展真理,深刻揭示了中国之治的法治密码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具有深邃的科学性。
彰显出鲜明的主体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不同,其发展道路必然有着自己的特色。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密切相关的。解决中国的问题只能在中国大地上探寻适合自己的道路和办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两个结合”,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其意义不仅在于回应中国实践、解决中国问题,更在于为发展中国家法治现代化和全球治理体系变革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打破西方法治理论定于一尊的格局。坚持“两个结合”保证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度关注法治中国建设面临的现实问题,深刻总结全面依法治国的独特经验,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提出一系列体现中国立场、中国智慧、中国价值的理念、方案、主张,充分彰显出中华民族独有的思维方式、精神品格、文明特质,因而具有鲜明的主体性。
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并没有定于一尊、一成不变的套路,只有把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同本国具体实际、历史文化传统、时代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才能把蓝图变为美好现实。”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真理之树只有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才能生根发芽,只有植根于中华法治文明的文化沃土才能根深叶茂。历史和现实都证明,如果脱离中国法治建设的具体实际、脱离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史积淀,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必然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既不可能产生持久的生命力、感召力、影响力,也不可能得到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接受和认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两个结合”,深入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具体实际,满足全面依法治国实践需求,并与中国人代代相传的文化观念内在相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不仅在法治实践中不断得到验证,而且能触及中国人民的心灵深处,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来源: 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