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本报告中主要业务数据包含汝州市):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4名委员,2025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推举产生第四届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平顶山市202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平顶山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关于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草案)》、《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的建议》、《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汝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4名委员,2025年召开3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关于调整汝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汝州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汝州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业务受托银行考核办法》、《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整治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大对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的意见》、《关于将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超提部分上缴财政的意见》、《关于调整部分贷款业务用于办理货币化异地安置购房项目的意见》、《关于加强支持居民住房消费相关政策调整的建议》、《关于增设业务受托银行的通知》。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设21个内设机构。从业人员124人,其中,在编85人,非在编39人。另辖内含汝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业人员23人,其中,在编10人,非在编13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431家,净增单位189家;新开户人数2.13万人,净增人数-0.05万人;实缴单位5429家,实缴人数47.03万人,缴存额53.4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61%、-0.11%、-0.47%。2025年末,缴存总额627.9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31%;缴存余额259.83亿元,同比增长6.48%。
平顶山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汝州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
(二)提取:2025年,11.02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7.66亿元,同比增长0.6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0.43%,比上年增加0.77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368.1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4%。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平顶山市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
额度77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8万元;多子女家庭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92.4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5.6万元;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的,单缴存人家庭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92.4万元,双缴存人家庭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5.6万元;经平顶山市认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21万元。汝州市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6万笔、9.7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2.1%、18.42%。其中,平顶山市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6万笔、9.59亿元,汝州市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5笔、0.12亿元。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4.33亿元。其中,平顶山市22.32亿元,汝州市2.01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78万笔、332.89亿元,贷款余额146.2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11%、3%、
-9.0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6.3%,比上年末减少9.64个百分点。平顶山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汝州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303笔、11498.8万元。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24963.3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02393.33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19.14亿元。其中,活期0.08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9亿元,1年以上定期101.3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8.76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69386.18万元,同比增长7.81%。其中,平顶山市63876.97万元,汝州市5509.21万元;存款利息24291.4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5083.4万元,其他11.34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39080.13万元,同比增长4.28%。其中,平顶山市36101.1万元,汝州市2979.03万元;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38061.95万元,归集手续费 543.2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439.75万元,其他35.1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30306.05万元,同比增长12.72%。其中,平顶山市27775.88万元,汝州市2530.17万元。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管理费用1847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8459.05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187.36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5593.89万元,其中,平顶山市上缴23649.43万元,汝州市上缴汝州市财政1944.46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7565.2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65858.31万元。其中,平顶山市提取261352.08万元,汝州市提取4506.23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1439.81万元,同比增长14.18%。其中,人员经费17.21万元,公用经费 1135.82万元,专项经费286.78万元。
平顶山市管理费用支出692.61万元,其中,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612.7万元、79.91万元;汝州市管理费用支出747.2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7.21万元、523.12万元、206.8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 4321.42万元,不良率0.3%,其中,平顶山市0.31%,汝州市0.16%。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7565.22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54.53%,非企业单位占40.38%,灵活就业人员占5.09%。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57.43%,非企业单位占39.46%,灵活就业人员占3.11%。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4.5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8.07%,租赁住房占8.77%,老旧小区改造占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8.3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1%,其他占10.18%。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33.1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3.46%,比上年末减少2.25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38.76%,购买二手房占29.16%,其他占32.08%。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33.07%,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66.93%。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26.66%,30岁-40岁(含)占54.42%,40岁-50岁(含)占16.08%,50岁以上占2.84%;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3.63%,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6.37%。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61.46%,比上年增加1.25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2025年,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贯彻国家“租购并举”住房制度部署,紧扣民生保障主线,以政策创新、服务升级、协同发力为抓手,精准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住房公积金惠民安居、服务大局的制度优势充分彰显。一是强化租房保障,减轻安居压力。持续优化租房提取政策,简化办理流程、提高提取额度,全力支持缴存人租赁住房。全年办理租房提取1.81万人、3.2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1.96%、31.21%,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租房资金压力,切实助力“住有所居”。二是支持刚需购房,筑牢民生底线。支持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支持购买及租赁保障性住房,将保障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降至15%。全年支持2434户缴存职工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占贷款总笔数的93.54%,发放金额8.88亿元,有力地解决了缴存人刚性住房需求。三是聚焦重点群体,精准施策赋能。靶向发力高层次人才、多子女家庭等重点群体,优化贷款政策,提高贷款最高额度。发放高层次人才贷款3笔、164.9万元;发放多子女家庭贷款67笔、3499万元,精准保障重点群体购房需求。四是创新服务场景,激发市场活力。创新政策供给,深化政银协同,推出公积金直付新建商品房首付款、住房装修提取两项业务,拓宽资金使用场景,满足职工多元化住房资金需求。联合9家商业银行搭建服务矩阵,发放组合贷款64笔、3162.5万元,办理商转公业务841笔、3.04亿元;全年累计向房地产市场注入资金31.33亿元,贷款支持职工购房32.16万平方米,为稳定房地产市场注入了强劲公积金动能。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5年,经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平顶山市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新增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郑州银行。经汝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汝州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金融机构新增中原银行、交通银行。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调整当年缴存基数上下限
平顶山市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019元,按照2024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最低限额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23﹞43号)规定执行。其中平顶山市一类地区(市区、舞钢市)2100元,二类地区(宝丰县、郏县)2000元,三类地区(叶县、鲁山县)1800元。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本人2024年月平均工资或按照平顶山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4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即6673元*80%=5338元)确定。
汝州市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549元,按照河南省2024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最低限额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的标准的通知》(豫政〔2021〕33号)规定执行,其中二类地区(汝州市)2000元。
2.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为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切实减轻缴存人购房与住房改善资金压力,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聚焦便民惠民,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全力保障职工安居需求。一是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在平顶山市登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购买市辖各区内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保障性住房时,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共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首付款金额。二是放宽购建房提取时间。缴存人因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凭5年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部门制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金额。三是将住房装修支出纳入提取范围。缴存人可凭5年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部门制发的《不动产权证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所购住房装修。装修提取额度超出房款的部分,按照不超过1000元/平方米计算,并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同一套房屋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和装修金额之和。
汝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情况:一是增加房屋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缴存人可凭5年内的自住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所购住房装修。二是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不限定房屋套数。三是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由“购房行为在2年之内可以办理”修改为“购房行为在3年之内可以办理”。
3.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聚焦职工安居需求,全面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通过提额度、降首付、降门槛、调利率,全力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消费。一是提高贷款额度。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上浮10%。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单缴存人家庭由70万元提高到77万元,双缴存人家庭由80万元提高到88万元;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单缴存人由84万元提高到92.4万元,双缴存人由96万元提高到105.6万元;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的,借款人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单缴存人由84万元提高到92.4万元,双缴存人由96万元提高到105.6万元;经平顶山市认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由110万元提高到121万元。二是降低首付款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新建商品房(首套房及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不低于20%,购买二手房(首套房及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不低于30%,购买保障性住房(首套房及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不低于15%。三是优化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力度,多子女缴存人家庭在购房地已有一套住房的,再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可认定为首套住房。四是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2.35%调整为2.1%,五年期以上由2.85%调整为2.6%。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2.775%调整为不低于2.525%,五年期以上由3.325%调整为不低于3.075%。
汝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情况:一是提高贷款最高额度。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升至50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升至40万元;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按照对应最高额度上浮20%,即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48万元。二是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缩短还款期限业务。三是职工可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办理提前部分还款。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2025年,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不断简化流程、打通堵点、拓展渠道,推动公积金服务向高效化、便捷化、智能化转型。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提速服务效能。牵头推进“贷款一件事”改革,确立5个工作日内审批、10个工作日内发放的高效服务标准,同步落地企业开办、职工退休等8项配套事项。全年办理“贷款一件事”90笔、涉及金额1955万元,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188笔、涉及金额1886.77万元,业务办理效率大幅提升。二是创新服务模式,打造一站标杆。创新打造公积金“旗舰店”服务模式,8家旗舰店正式投运,实现缴存、提取、贷款等全量业务“一站式、一体化”办理,有效精简办事流程、提升服务便捷度。三是深化跨域服务,破解异地难题。持续深化“跨省通办”“亮码可办”服务,13项高频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577名职工通过专窗完成跨区域业务办理,异地转移接续办理2207人次;推行“亮码可办”服务779笔,彻底解决异地办事“往返跑、两地跑”痛点,跨域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四是提质线上业务,优化办事体验。支付宝公积金渠道查询点击量达1389.59万人次,办理业务20960笔;全年网上办件量433.21万件,网上办结率98.32%,“足不出户办业务”成为主流服务模式,群众办事体验持续优化。
(五)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2025年,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数字化转型为抓手,聚焦业务集成、数据赋能、风险防控与服务创新,持续深化数字技术与公积金业务融合,推动公积金服务更加智能、高效、安全。一是集成办件,提升服务效能。深入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部署,打通跨部门数据接口,构建“一次申报、一表填报、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服务模式。公积金贷款、企业迁移登记、企业用工等9项“一件事”全部上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事项集成、流程再造、一站办理。二是数据赋能,优化便民服务。将退休共享数据嵌入业务流程,打造退休提取免填、免证服务新模式,以“数据跑路”替代“群众跑腿”;持续优化诉求闭环反馈机制,实现职工咨询、投诉等诉求快速响应、高效处置、限时办结。三是征信赋能,强化风险管控。通过住建部“总对总”模式接入人行征信系统,按照“先增量、后存量”原则,按时上报增量征信数据。将征信查询接口嵌入核心业务系统,实现查询权限全流程闭环管控,业务办理质效显著提升,新增业务授权率达100%。四是创新场景,打造政务服务新体验。联合支付宝推出“碰一下”公积金秒办服务,依托实名认证体系,将多步跨平台业务简化为“一触即达、一键办结”,大幅压缩办理流程与时间,服务便捷度显著提升。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25年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5年,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平顶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个人逾期贷款21人次,回收逾期贷款68余万元。累计提起诉讼、仲裁100笔,累计追回公积金逾期贷款398余万元。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