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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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2024年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4年5月18日起,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执行新的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首套个人住房公积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现行的2.6%下调至2.35%,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3.1%下调至2.85%。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现行的3.025%下调至2.775%,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3.575%下调至3.325%。(详见附件)
二、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仍执行原利率,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
三、对于已经受理且放款日为2024年5月18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