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a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平顶山市成功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

发布日期:2021-06-18         浏览次数:


2021年6月10日,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中原银行对市民王先生发放的“商业+公积金”贷款顺利办结,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顺利实施。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正式实施,让购房群众既能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低的优惠政策,又能通过商业住房贷款弥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问题,放大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为确保组合贷款办好办实,中心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解决了抵押登记、信息互联、系统测试等业务办理环节面临的难点和问题,多次组织受理岗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并在服务大厅设置“组合贷款受理台”,逐步探索形成了“一次性递交申请、一次性面签、一次性办理预抵押、中心和银行限时审批、同步放款”的办理模式,让缴存职工实现了“一站式办理”、“一次办妥”和“最多跑一次”的服务体验。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中心紧扣“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服务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推动组合贷款落地的同时,也陆续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例如,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加大依法催缴、精准扩面力度,新增住房公积金延伸服务网点,实现贷款年限变更、按月冲还贷等业务线上办理……

一项项政策的落地、一件件实事的办理,不仅有效提升了广大缴存职工的幸福感、满意度,也是我市住房公积金系统为建党百年献上的一份份特殊“生日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