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结息期间暂停业务办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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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为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至7月2日(星期日)期间,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柜面业务暂停办理;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支付宝、豫事办等网上业务办理渠道暂停服务。
二、停办业务期间,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信息查询等业务不受影响。
三、7月3日(星期一)起各项业务恢复正常办理。
因业务暂停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致电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12329进行咨询。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