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征信授权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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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
根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为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的完整性,切实维护贷款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包括(借款人、配偶、其他共同借款人、担保人),贷款申请日期在2018年12月14日至2022年5月之前的,均需要完善征信授权工作,现就完善征信授权通知如下:
一、贷款职工通过手机登陆中心微信公众号“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业务办理界面点击“征信授权”,按下方流程操作即可;
二、通过完善征信授权,可以提升贷款职工的信用程度,为个人积累信誉财富,良好的信用记录如同“信誉抵押品”,可帮助您享受到更多的金融业务;
三、为了避免以后给您带来不必要的影响,请您尽快完成征信授权操作。
微信公众号“征信授权”操作步骤
第一步:关注“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点击“业务办理”——“征信授权”
第二步:根据页面提示上传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点击“确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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