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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指南

发布日期:2025-06-24         浏览次数:

办理流程:借款申请人提交资料 → 窗口受理→ 中心审批→发放贷款

办理场所:公积金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贷款所需提供资料

1、购房资料: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安全鉴定证明;

2、身份关系证明: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子女关系证明原件:(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如户口本能明确显示子女与借款人或其配偶父子(女)、母子(女)关系的,可提供户口本;

3、婚姻关系证明: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4、工资证明:借款人及配偶工资发放银行卡上的,需提供银行对账明细(含最近三个月工资)需加盖银行业务章一份;借款人需提供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原银行、交通银行,需提供上述六家银行之一的I类银行卡原件;

5、房屋状况证明: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需提供;

6中心要求的其它资料,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服务热线:12329。

 

办理贷款特别说明:

1、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账户状态正常且应缴未缴不超过3个月,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本市缴存不满6个月但曾在异地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具有规定比例的付款凭证;

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需费用的80%;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高于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贷款偿还期限可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

5.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单缴存人家庭70万元,双缴存人家庭80万元,经我市认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110万元。我市认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不受公积金缴存余额及缴存时间系数的限制;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缴存人家庭在我市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的,按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给予支持,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借款人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单缴存人可达84万元,双缴存人可达96万元;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合规合法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缴存人家庭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单缴存人可达84万元,双缴存人可达96万元。缴存余额倍数、时间系数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并适时进行调整。因同一房屋贷款额度与已支付购房款(或支取公积金金额)之和不得超过该房屋总价款;

6、缴存人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为家庭已有住房,认定范围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新购房所在地借款人在房管部门或不动产管理部门登记在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住房(不含农村宅基地房产);

7、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5%或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基数之和的60%;

8.业务受理时,借款人、配偶均需到场并携带以上贷款资料所涉及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