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a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3-27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本报告中主要业务数据包含汝州市):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平顶山市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9名委员,2024年召开 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平顶山市2023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平顶山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20个内设机构从业人员120人,其中,在编85人,非在编35人。另辖内含汝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业人员30人,其中,在编10人,非在编 2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4年,新开户单位416,净增单位225家;新开户职工2.13万人,净增职工0.51万人;实缴单位5240家,实缴职工47.08万人,缴存53.7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49%、1.1%、8.5%2024年末,缴存总额574.4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32%;缴存余额244.02亿元,同比增长7.16%

平顶山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汝州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 家。

(二)提取202410.6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7.43亿元,同比下降0.46%;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9.66%,比上年下降6.27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330.4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7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平顶山市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5万元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在原贷款额度基础上分别上浮20%,分别为54万元、66万元。平顶山市认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汝州市单职工缴存家庭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4万笔11.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8.35%、38.55%。其中,平顶山市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3万笔11.64亿元,汝州市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1万笔0.26亿元。

2024年,回收个人住房贷24.04亿元。其中,平顶山市22.05亿元,汝州市1.99亿元。

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52万笔323.18亿元,贷款余额160.9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78%、3.82%、-7.0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5.94%,比上年末减少10.05个百分点。平顶山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6家,汝州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3家。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38813775.3万元。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60338.45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82642.43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90.15亿元。其中,活期0.04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73.14亿元,1年以上定期8.07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8.9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5.94%,比上年末减少10.0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4年,业务收入64360.62万元,同比增长0.04%。其中,平顶山市59272.48万元,汝州市5088.14万元;存款利息10912.3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53436.58万元,其他11.67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4年,业务支出37474.62万元,同比增长1.83%。其中,平顶山市34735.69万元,汝州市2738.93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35639.78万元,归集手续费471.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293.97万元,其他69.0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4年,增值收益26886万元,同比下降2.35%。其中,平顶山市24536.79万元,汝州市2349.21万元;增值收益率1.14%,比上年减少0.1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4年,提取管理费用2187.36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4698.64万元。

2024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456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4182.01万元,其中,平顶山市上缴23682.01万元,汝州市上缴500万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9440.6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7399.26万元。其中,平顶山市提取234423.2万元,汝州市提取2976.0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1260.99万元,同比下降64.47%。其中,人员经费24.34万元,公用经费875.73万元,专项经费360.92万元。

平顶山市管理费用支出936.11万元,其中,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653.68万元282.43万元;汝州市管理费用支出324.88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4.34万元、222.05万元、78.4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735.93万元,逾期率0.46‰,其中,平顶山市0.45,汝州市0.55。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9440.62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5.12%,国有企业占41.65%,城镇集体企业占0.14%,外商投资企业占0.0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5.6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39%,灵活就业人员占5.68%,其他占1.3%;中、低收入占99.13%,高收入占0.87%。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5.29%,国有企业占36.69%,城镇集体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0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6.8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17%,灵活就业人员占6.05%,其他占2.8%;中、低收入占99.6%,高收入占0.4%。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9.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8.35%,租赁住房占6.5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4.8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68%,其他占9.87%。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58%,高收入占3.42%。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1.31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5.71%,比上年末减少2.0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6801.89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9.34%,90-144(含)平方米占82.63%,144平方米以上占8.03%。购买新房占38.67%,购买二手房占28.27%,其他占33.06%。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8.74%,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1.26%。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1.57%,30岁-40岁(含)占57.78%,40岁-50岁(含)占17.9%,50岁以上占2.75%;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3.8%,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6.2%;中、低收入占98.79%,高收入占1.21%。

(四)住房贡献率

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60.21%,比上年减少20.99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等情况

2024年,中心围绕满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加大租房保障力度助推租购并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全市共办理租房提取2.47亿元,同比增长51.63%全年共支持3175户缴存职工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发放贷款总笔数93.8%,发放金额11.11亿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解决住房刚性需求中的积极作用优化面向高层次人才、多子女家庭贷款政策,全市共发放高层次人才贷款13笔、746.3万元,发放多子女家庭贷款59笔、3340.7万元,购房群体保障更加多元。优化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政策,联合中原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个人组合贷款147笔、0.62亿元,办理“商转公”贷款1119笔、3.88亿元,其中,商转公顺位抵押贷款885笔、3.12亿元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共计办理提取4137笔、3.63亿元,有效缓解职工购房前期资金周转压力。

)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

2024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9101元,按照平顶山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3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2024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限额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2343)规定执行,其中平顶山市一类地区(市区、舞钢市)2100元,二类地区(宝丰县、郏县)2000元,三类地区(叶县、鲁山县)1800。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本人2023年月平均工资或按照平顶山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3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6367元*80%=5094元)确定。

2、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

1)存款利率。2024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     

(2)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中心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2.6%下调至2.35%,五年期以上由3.1%下调至2.85%。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3.025%下调至2.775%,五年期以上由3.575%下调至3.325%。

)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拓展线上服务。积极扩容线上服务渠道,持续提升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水平,不断优化网上营业厅10个渠道服务功能,使更多业务从线下搬到线上,让缴存职工能够“随时、随心、随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2、深化政务体验推进中心业务系统与政务一体化平台整合融通,实现高效办成“退休一件事”。“跨省通办”工作提质增效,1027名职工通过“跨省通办”业务专窗实现跨区域办结。推广“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应用,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2546人次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使群众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更加高效快捷。

3、提升综合服务。聚焦缴存人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着力办好“关键小事”,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实“就近办、预约办、上门办、周不打烊”服务模式,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着力构建“互联网+住房公积金”服务模式,按照数字化发展理念,创新应用场景,加快数据质量提升积极推进中心业务系统与政务一体化平台整合融通,以“数据跑路”破解“群众跑腿”难题,提高服务效率。强化住房公积金数据管控利用电子化检查工具进行常态化监管。健全机房运维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定期开展漏洞扫描、攻防演练,强化日常监测,切实保障网络安全。

)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4年,中心被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授予优化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工作先进单位3名职工被评为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工作先进个人,宝丰管理部获评宝丰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先进单位,舞钢管理部被舞钢市营商办评定为第一批政务服务“关键人关键事”考核合格单位。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4年,通过平顶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个人逾期贷款24人次,人民法院诉讼2人次,回收逾期贷款30余万元。累计提起诉讼、仲裁79笔,累计追回公积金逾期贷款330余万元。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3月27

 

阅读延伸: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解读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