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关于十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3日至8月3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开展常规巡察,9月25日进行意见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中心党组在全面接收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后,始终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党组书记郑秋生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组书记抓总、党组成员成员主抓、逐级分解、层层担责的整改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班子成员带头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106条,逐条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做到节点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具体。三是跟踪督导、逐项落实。对整改台账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督导,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集中整改期内,开展调研活动5次,召开党组会议4次、推进会6次,推动整改工作一抓到底、从严从实。四是标本兼治、完善机制。注重从制度机制上查原因、找漏洞,有针对性地制定、修改和完善制度规定,推动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集中整改期内,出台阶段性工作方案5个,建立健全规章制度9项(含新建7项、修订2项),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履职尽责不够有力,推动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针对“推进归集扩面质效不高”问题。 一是印发实施《归集扩面专项活动工作方案》,自10月16日至12月31日开展归集扩面专项行动。二是开展“参加养老保险单位数据”和“已登记缴存公积金数据”的比对工作,采取电话联系、上门宣传、下发通知书等方式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办理开户登记和缴存手续。下发《责令限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通知书》144份。三是对超过时限仍未办理开户登记和缴存手续的单位,移交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41份,推进尽快建制。四是依托“企业开办”专区、“一网通办”平台,做好企业开办即开户业务,提高办理便捷度。
2.针对“公积金清欠措施不力”问题。一是对欠缴单位进行摸排,上门走访,深入社保、医保、税务等部门了解其生产经营真实状况。二是丰富催缴方式,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微信联系、送达《催缴通知书》等形式进行全范围催收,督促单位及时补缴公积金,对于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单位,帮助制定分批补缴计划或申请缓缴。三是落实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联动机制,下达《责令限期缴存住房公积金决定书》42份。四是针对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公积金问题,班子成员带队走访调研,10月协商制定了欠缴解决方案,补缴公积金4201万元。
3.针对“封存账户清查不到位”问题。一是对存量长期封存账户清理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分类型做好台账,将疑点数据分配到各责任部门。二是积极联系缴存单位、缴存人,对满足提取销户条件的,及时通知本人办理销户提取,存在贷款未结清的,作出说明加入白名单。三是对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封存账户,10月25日在中心网站发布“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清理公告”,全力寻找缴存人并协助办理销户手续。四是严格落实对封存账户每月排查清理一次要求,按月统计并通报。五是积极宣传推行微信、支付宝、网上大厅等多种办理方式,方便群众网上办理销户提取业务。
4.针对“对受托银行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与7家受托银行重新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委托协议》,增加惩戒退出相关内容。二是每季度对受托银行考核情况进行通报,12月20日印发《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业务受托银行考核结果的通报》,并将考核结果送达7家受托银行,点明问题,提出要求。三是落实银行惩戒退出机制,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到的历次综合考评排名最后的兴业银行平顶山支行账户(分中心)进行销户,对归集、委托贷款业务综合考核评定长期不达标的中行舞钢寺坡支行进行销户。四是约谈工行建西支行负责人,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及时分摊当日到账资金并整改到位。
5.针对“执行上级政策不够坚决”问题。一是出台《关于加强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的通知》,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单缴存职工由45万提高至54万,双缴存职工由55万提高至66万。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中心网站、公积金微信公众号、12329热线、市广播电视台、平顶山日报、平顶山晚报、平顶山发布、平顶山微报等平台对组合贷、异地贷、顺位抵押、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等政策进行宣传解读。三是加强与不动产管理部门及各商业银行沟通协调,“以贷冲贷”商转公业务扩展至我市全域。
6.针对“数字化公积金建设缓慢”问题。一是积极与市大数据部门沟通协调,利用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银行业务专线推进数据共享工作。二是上线征信信息查询功能,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上报正在申请验收。三是围绕数字化发展开展调研,借鉴先进经验,制定《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2023-2028)》。四是优化支付宝 APP 公积金提取操作影像资料分辨率,提高运行速度,解决了界面卡顿问题。对可能出现网络波动,在办理首页添加提取待办事项,用户材料上传未成功的,可进行补录上传材料。
7.针对“服务能力管理仍需加强”问题。一是落实服务大厅每日晨会制度,12月22日组织业务人员召开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培训会、文明礼仪知识培训会,强化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二是利用微信工作群、电话等方式对各银行延伸网点进行业务沟通指导,依据受托银行考核办法,对受托银行及银行延伸网点进行考核打分。三是明确中心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各县区管理部进行监督检查,市直管理部负责对各银行延伸网点进行进行监督检查。四是督促窗口启用前台服务评价系统,录制评价操作视频,主动邀评,接受监督。五是强化政民互动交流,12月8日举办“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职工开放日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及企业、自由职业代表等31人,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观摩、岗位体验等方式,倾听群众心声,征集群众意见。
8.针对“贷款逾期长期存在”问题。一是出台《个人住房贷款贷后风险管理工作细则》,促进贷后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加强动态抵押监控,及时了解项目房价变动趋势、是否存在影响房价等情况,做出风险预警研判。三是依法强制催收,对于连续逾期三期或累计逾期6 期、抵押物灭失等情况的贷款, 及时向仲裁委、法院提起仲裁、诉讼。2023年累计提起仲裁24件,法院强制执行3件。四是加强对舞钢公司管理部逾期催收工作的监督指导,重点对其逾期6期以上的5户借款人采取法律措施,其中1户待法院公示期结束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余4户已完成立案工作,最大限度降低逾期。
9.针对“防范打击骗提骗贷措施不力”问题。一是加强审核监督,落实提取、贷款业务分级审批有关规定,权限责任到人,从严把控每个环节。二是利用每月中心组学习机会,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和经验交流,提升工作人员辨别真伪能力。三是落实与不动产、民政、人民银行等部门信息数据共享机制,提高技防水平。四是严厉打击骗提骗贷行为,对提供虚假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向职工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取消3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
10.针对“内审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一是印发实施《内部审计工作方案》,出具审计报告。二是集中开展疑点数据治理工作,目前长期封存账户类信息16422条,个人基本信息不精准类信息1245 条,较2023年6月底分别下降35.39%、44.27%。
11.针对“数据安全存在风险隐患”问题。一是落实24小时运维值守制度,使用数据脱敏、电子签名、堡垒机、数据库审计系统等技术手段防范数据风险和系统风险。二是完善机房安全专项应急预案,健全完善机房驻场人员、出入安全、消防安全、值班管理、巡检管理等行为准则。三是对照运维日志,回溯整理周报、月报、季报,完善机房运维档案。四是邀请专家开展网络安全意识专题培训,讲解网络安全风险类别、防范措施等知识。五是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数据库系统维护服务项目供应商。数据库系统漏洞修复工作已完成。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而不实,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2.针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学习研判,12月18日召开党组会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研究审议《2023年度中心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报告》,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二是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监督工作管理办法》,突出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强化精准监督。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自觉把开好民主生活会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严格要求、不摆样子、不走过场。四是加强以案促改,完成市纪委监委关于魏国强、秦路伟、汤钦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评估验收工作
13.针对“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一是与派驻纪检组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排查各部门廉政风险点64条,制定防控措施80条。二是落实派驻监督有关要求,集中整改期内,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提前向派驻纪检组报备3次,纪检组人员到会指导3次。
14.针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有差距”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中心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二是使用符合要求的会议记录本,专人记录,规范了党组会议记录要素、内容,加强对议事过程、决议结果进行完整原味记录。三是严格落实《中心党组会议制度》,单项2万元以上的经费支出提交党组会议审议,否则不予支付。
15.针对“机关内部管理宽、松、软。机关考勤制度形同虚设”问题。一是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涉及问题的8名工作人员分别给予严肃处理。二是修订《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临时用工人员管理办法》。三是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的通知》,成立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检查通报制度。四是修订《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落实统一派车、“一车一卡一档”、封存和定点停放等制度,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16.针对“招标采购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修订《中心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加强采购事项内部决策,细化采购流程,明确责任权限,规范招标采购程序。二是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招标工作的通知》,逐项目成立项目采购小组,组长由项目申请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立项部门、办公室、纪检或法制部门的在编人员组成,全程参与政府采购工作。三是加强招标文书审核,纠正“信息机房基础环境平台运维”“中央空调改造”项目文件资料出现的不规范问题。
17.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组织有关人员对《平顶山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财务规章制度进行学习培训。二是调整参训人员参加培训往返城市间交通费计入差旅费,不再列入培训费。三是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完成2024年预算申报工作。四是严控公务用车费用总额,每车每年运行费不超过2万元。五是自2023年10月起,机关财务须向党组会议报告当月大额资金待支付情况,先审后支。
18.针对“合同管理存在漏洞”问题。一是对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梳理,纠正平煤分中心2023年劳务派遣等合同协议出现的不规范问题。二是出台《对外合同签订管理办法》,加强对外签订合同管理,规范分类授权管理,规范合同起草审查、签署备案、履行评估等环节,严密防范合同风险。
19.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有欠缺”问题。一是将2019年7月采购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和2020年3月采购的UPS蓄电池等2项补计入固定资产,并根据特殊资产的性质,计提折旧。二是将市中心办公楼一楼东侧办公用房移交市机关事务中心统一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签订租赁协议。三是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法,提高规矩意识,完善台账管理,杜绝防范固定资产流失。
20.针对“党总支引领作用发挥不足”问题。一是制定基层党组织“月检季评年考”制度,每月一次支部自查,每季度一次观摩打分评比,在互相评比中共同进步。二是向有关部门提交《关于完善配置机关党总支书记人选的请示》,目前机关党总支书记一职已配备到位。
21.针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发放基层党组织建设知识应知应会手册68份,督促各支部开展党建知识学习。二是按照巡察整改要求督促各支部完善2019年以来的“三会一课”记录和党组小组会议记录。集中整改期内,召开支部党员大会4 次、支委会16次、党小组会16次,举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6 次,班子成员讲党课5次,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讲党课2次。
22.针对“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做好民主评议工作,加强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两优一先”表彰工作沟通协调,在年终开展优秀党员表彰活动。二是严格按照“双推双评三全程”把关党员发展程序,规范完善各党支部党员发展会议记录。
23.针对“履行选人用人职责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学习2023年6月28日至29日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讲话,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抓好组织人事工作的紧迫感。二是结合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要求,按照新“三定方案”有关规定,制定《科级干部职务选拔调整和轮岗交流工作方案》。2024年6月底前,对缺职岗位统筹补充配备,落实轮岗交流制度。
(三)关于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4.针对“整改主体责任扛的不牢”问题。一是撤销平煤神马分中心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账户及所属操作员账号。二是完成市中心和分中心2024年预算合并申报工作,分中心预算编入市中心预算行列。2024年上半年组织开展对平煤神马分中心财务、资产审计工作,2024年10月底前整体完成资产划转工作。
25.针对“整改情况执行不力”问题。一是对于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单位,帮助制定分批补缴计划或申请缓缴,对于经营正常但长期欠缴的,履行催缴手续后仍拒不缴存的,依法依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是对涉及“一个职工有两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605人,逐一联系核实,完成账户合并443人,整改完成率73.22%。三是对涉及“正常账户身份证格式不正确”的31人和“封存账户身份证格式不正确”的412人,逐一联系核实、纠正修复,整改完成率69.45%。
26.针对“常态化整改后劲不足”问题。一是按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有关规定,对需要交流轮岗人员进行全面梳理统计,制定《科级干部职务选拔调整和轮岗交流工作方案》。二是以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为契机,向市编办申请增设内设科室。2024年6月底前,对缺职岗位统筹补充配备,落实轮岗交流制度。“多头开户长期存在”问题,拟在业务系统升级后撤并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氛围不淡,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深入地抓好整改落实,适时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督查督办,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二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三是巩固扩大整改成效。推动系统整改、全面整改,把整改工作与住房公积金整体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将压力转化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作风建设的动力,着力解决住房公积金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75-2667728;电子邮箱:pdsgjj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