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煤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汇总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煤分中心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煤分中心内设3个科室,事业编制20人;在职人员18人,离退休2人。
二、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第二部分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煤分中心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支均为564.6万元,与2019年相比,均减少281.64万元。主要原因:信息建设方面支出减少。加强日常管理,压减了日常运行经费。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56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6万元;其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4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564.6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172.1万元,占30.48%;商品服务支出8.3万元,占1.47%;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0.2万元,占0.04%;项目支出384万元,占68.0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564.6万元,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281.6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6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6万元;医疗卫生(类)支出17.6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398.5万元。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支出5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3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和其他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0年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13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预算数与2019年持平,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3万元,预算数比2019年下降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预算数与2019年持平。占“三公”经费总额的100%。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预算数与2019年持平,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2019年持平。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2019年持平。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151.97万元,主要用于印刷服务、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购置、信息工程软硬件等。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42.3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我单位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初,我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四)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20年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煤分中心预算公开表(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