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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366
信件名称: 咨询关于商转公一次性冲抵的事项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5-02-06
信件内容: 您好,现想请问关于商转公账户余额一次性冲抵的事项,举例:本人商贷剩余贷款35万,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3万,如果申请商转公贷款并且一次性冲抵,是不是只需申请公积金贷款32万元即可?还是说需要必须申请35万的贷款,贷出之后再进行一次性还款三万元?其次还想请问,第一次冲抵过后,第二次冲抵有没有时间间隔要求或者冲抵金额要求?比如必须一年后或者攒够一万元才能再次冲抵?以上问题,如果方便,请给与线上文字回复,诚挚感谢!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 2025-02-07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受公积金缴存余额及缴存时间系数的限制,借款人公积金账户需留有贷款额度相应余额,以确保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申请;自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起,借款人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申请提前全部或部分冲抵借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