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支撑,紧紧围绕我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目标,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公积金职能,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一)强化依法民主决策。召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届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平顶山市2021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的通知》,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年度资金归集、使用预算,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催收工作机制,从根本上强化资金风险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推动形成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规范、资金安全高效的新发展局面。
(二)加强催缴执法力度。一是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向新市民覆盖。继续将各类城镇单位中的聘用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二是加强催缴执法力度。联合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平顶山银行开展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行动。三是完善联动机制。加强与财政、社保、医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提高县(市)财政供给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2022年1至12月,全市共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21499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5202人,占全部新开户职工的24.2%,住房公积金逐步成为新市民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渠道。
(三)依法加强财务管理。一是完善以职工为中心的财务管理制度。坚持钱随业务走,人随系统走,业务驱动财务;坚持财务自主核算,减少资金拨付中间环节,确保日清日结,“秒级到账”。二是加强统计分析。按时编制《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月度财务分析报告》。三是加强对业务受托银行考核监督。严格落实《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考核办法》,每月对受托银行的业务能力、服务水平、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四)加强民主监督。一是按期披露年报。完成《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编写及对外披露工作。二是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和效果。三是稳步提升信息发布平台管理水平。组建专业团队,负责中心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的运维和管理,密切关注舆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2年1至12月,中心通过各类平台发布工作动态、业务政策等信息350余篇,回复网民留言 170余条。
(五)“放管服”深度推进。一是深化“一网通办”下的“最多跑一次”。强化服务大厅综合服务功能,坚持网上办理和窗口服务并重,持续提升服务大厅线上线下综合服务水平。截止至2022年12月,累计签约单位4386家,占全部缴存单位的73%。2022年1至12月,全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件量493万件,月均网上办结率98 %。二是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开设业务受理专柜,通过代收代办、两地联办的方式推动“购房提取、出具贷款职工缴存使用证明、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等三项业务实现“跨省通办”。2022年1至12月,办理“跨省通办”业务380余笔.三是拓宽延伸服务。截至目前,全市住房公积金延伸服务网点14个,进驻行政审批服务大厅5个,累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4.5万笔,18.2亿元。四是充分发挥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沟通桥梁作用。2022年1至12月,共接听人工咨询35006人次,自助语音查询26062人次。
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解决了抵押登记、信息互联、系统测试等业务办理环节面临的难点和问题,推动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顺利实施,探索形成了“一次性递交申请、一次性面签、一次性办理预抵押、中心和银行限时审批、同步放款”的办理模式。同时,中心先后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开展住房公积金网络信用贷业务,实现贷款年限变更、按月冲还贷等业务线上办理等,有效提升了广大缴存职工的幸福感、满意度。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2022年,中心对执行的上级文件及出台的工作制度和执行文件正在按照实用性、适用性原则进行分类整理、汇编成册。为规范中心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保证党内规范性文件同党章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同宪法和法律相一致,特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和备案实施办法》。
(七)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把关规范中心具体行政行为,截至2022年10月份对中心各个科室以及各管理部对外签订协议、合同100余份依法依规进行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出具法律审核意见书。
(八)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建立日常业务法务咨询工作机制,顾问律师为中心在日常办理公积金归集、提取、信贷、等业务方面的具体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司法协助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司法依据及指导帮助。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参与中心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管理、重大复杂案件等事项的审议和合法性审查作用。对严重逾期者提起诉讼及仲裁,从2019年大范围开始此项工作,共计处理诉讼仲裁案件24起,为中心通过合法途径降低不良贷款率提供单项法律服务。随着民间借贷案件的快速增长,公积金也逐渐成为申请执行标的对象,对法院冻结公积金形成书面程序并规范化,对法院强制扣划公积金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与司法解释制定扣划程序并规范化进行配合。其中2022年协助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个人住房公积金;协助人民法院冻结公积金账户901个;协助人民法院对384份强制扣划进行法制审核;协助人民法院执行解除公积金账户冻结461个;协助各人民法院查询被执行人有无公积金账户14726人次。
(九)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为加大内部法律学习力度,提高工作人员学法的针对性,增强法律知识对现实工作的指导性。落实以中心主要领导作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2022年,中心多次举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民法典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中心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让法治思维渗入到日常工作的每一项决策当中。
(十)建立府院联动机制。为规范涉及住房公积金执行案件的工作程序,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推进建立人民法院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执行联动机制,经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协商,制定了《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联动机制实施意见》。
二、存在的问题
中心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依法治市委员会和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不够平衡,系统化不够完善,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措施不够有力,成效不够明显。二是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各级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中心将坚持依宪执政、依法行政、依规施政、依纪从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把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在党组领导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二是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效能。对市级公积金领域政策、规章、制度等文件,有违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的,一律不允许出台。三是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利用集中学习、支部会议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推进法律知识在公积金的普及。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