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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21         浏览次数:

2021年,平顶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依法行政决策能力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公积金中心主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管为部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抓的总格局。

2.进行周密部署。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议事日程,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述职考核范畴。2021年,领导班子召开法治工作会议3次,并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

3.提高决策水平。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坚持多渠道公开征求意见;涉及重大项目、年度预算、政策法规等,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一把手”末尾表态;需要提交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研究决策的,依法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议事决策规则执行。2021年,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次,提交审议决策事项3项,到场领导及专家代表、单位代表、群众代表58人次,会前在官网征求社会意见36条并及时进行了回应解答,“开门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广纳民意的决策机制逐步形成。

(二)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公积金职能

1.加强催缴执法力度一是联合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平顶山银行开展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专项行动。二是加强与财政、社保、医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提高县(市)财政供给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2021年,2家欠缴单位进入强制归集执法程序,全市追缴拖欠3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4.6亿元,367个单位为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全市实缴职工总人数历年来首次突破37万人,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总额、新开户职工人数居全省第三位和第五位。

2.严格规范财务管理。一是完善以职工为中心的财务管理制度。坚持钱随业务走,人随系统走,业务驱动财务;坚持财务自主核算,减少资金拨付中间环节,确保日清日结,“秒级到账”。二是加强统计分析。按时编制《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月度财务分析报告》。三是加强对业务受托银行考核监督。严格落实《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考核办法》,每月对受托银行的业务能力、服务水平、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四是调整平煤分中心资金使用审批权限。根据缴存职工对贷款资金的需求,调整平煤分中心业务系统财务结算权限,实现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集中统一管理。

3.助力我市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一是深化“一网通办”下的“最多跑一次”。持续优化线上线下综合服务水平,2021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件量478.16万件,同比增长32.45%,年末网上办结率98.29%,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二是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开设业务受理专柜,通过全程网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的方式推动购房提取等8项业务实现跨区域办结。三是拓宽延伸服务。新增受托银行承办网点4个,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共有受托银行服务网点14个,进驻行政审批服务大厅6个,累计办理提取、贷款业务3.82万笔,17.58亿元,服务范围可覆盖至平顶山各县(市)、区及部分重点区域。四是推动新开办企业缴存登记在线办理。选派业务骨干入驻市行政审批中心“企业开办”专区,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完成了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承担的既定任务。2021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共向房地产市场注入资金53.41亿元,支持职工购房面积约108.36万平方米,有35.8万人次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住房公积金改善了居住条件。

4.稳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一是利用电子化检查工具进行常态化监管。截至2021年12月底,排查疑似风险点109.8万条,在97个风险隐患检查项中零增指标项68个、15个疑点项呈下降趋势。二是强化逾期催收。加强与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21份,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3份,收回逾期贷款资金260余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贷款逾期率0.15‰,创历年新低。三是开展商贷提取真实性核查工作。通过不动产、银行等部门对商贷提取公积金业务开展专项审计,发现疑似问题49笔,目前已整改到位,并将有关人员列入公积金信用黑名单库。

(三)坚持法律法规制度,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1.坚持政务公开制度。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年度报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部门预算、决算情况,密切关注舆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审批要件、办理地点、办理部门和办结时限,并在业务办理网点显著位置设立宣传牌、公告栏进行公示,切实保障和强化广大缴存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沟通桥梁作用。2021年,共接听人工咨询48015人次,自助语音22950人次。

2.坚持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始终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和公开发布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2021年以来,对中心出台的工作制度和执行文件正在按照实用性、适用性原则进行分类整理、汇编成册。现阶段清理成果:共收集规章、规范性文件52份,其中继续有效文件40份、应予废止或宣布失效文件12份,预计今年6月底前完成《平顶山住房公积金政策汇编》相关工作。

3.坚持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把关规范中心具体行政行为2019以来对中心各个科室以及各管理部对外签订协议、合同110余份依法依规进行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出具法律审核意见书。

4.坚持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为住房公积金提供法律事务服务,直接参与到行政执法案件调查、行政处罚、合法性审查、法律文书制作等具体工作中,对严重逾期者提起诉讼及仲裁,共计处理诉讼仲裁案件24起,为公积金中心通过合法途径降低不良贷款率提供单项法律服务。

5.坚持普法教育和干部学法制度。通过领导班子学法、部门办公会议学法、举办法制讲座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及《宪法》、《民法典》等一系列重要法律,组织《国家安全法》、《保密法》、《档案法》系列学习活动,参加普法微视频征集等活动。2021以来,公积金中心组织领导学法培训3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情况3次,组织中心全体人员普法教育2次。开展“12.4”宪法宣传日集中宣传,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丰富和提升宪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

公积金中心的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日常主要工作是服务型,公积金领域执法工作较少,经验相对欠缺;依法行政相关制度文件还不够完备等问题。2022年,中心将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法治工作纵深发展。

(一)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模范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切实推进公积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认真做好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多平台的宣传阵地建设,加强住房公积金行政法规和政策制度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知晓度和覆盖面。

(二)加强队伍建设。继续加大培训学习力度,学习先进执法理念与法治思维,邀请法律顾问、专家教授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法制培训不少于2次,全面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协调和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公积金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我市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部署,积极推进“信用+公积金”新型监管机制建设,深化与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履行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加快推进与人行征信系统对接工作,通过接口程序报送和查询个人贷款数据,坚决打击住房公积金骗题骗贷行为,提升风险防控水平,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健康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