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中住房公积金作用初探
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保障制度,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社会关注度高。在落实“放管服”改革的工作中,住房公积金行业始终坚持以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为导向,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最佳的政策支持和最优的服务体验,特别是在支持企业减负降费、助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住房公积金发挥其独有的政策性金融制度优势,甘当服务企业的“店小二”,为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贡献智慧和方案。以常州住房公积金为例,目前该市住房公积金在推进线上服务、落实减负降费、开展政策帮扶等方面,不断推陈出新、创新支持,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常州住房公积金现行支持企业发展政策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贯彻上级有关要求,立足本地实情,一方面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帮助企业减负降费,激发企业活力;另一方面大力开展“智慧公积金”建设,优化线下服务流程,加快推进“一网通办”,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企业效能。
(一)实行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节约时间成本
截至目前,常州中心已初步建成涵盖网上服务厅、“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线下自助服务机和12329服务热线“四位一体”的“智慧公积金”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种类齐全、平台多样、操作简便的“不见面”服务,实现常规业务足不出户办成,特殊业务只跑一次。也就是说,企业的绝大部分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都可在网上办结,省去了经办人员“跑腿”时间,企业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为此大大节省。
(二)实行住房公积金降比政策,节约经营成本
常州中心在2016年出台了对部分困难企业实行阶段性降比政策,缴存比例由10%-12%将至8%,或者允许困难企业选择缓交住房公积金,待经营状况恢复了再进行补缴。2018年,常州中心又进一步加大降比支持企业减负发展的力度,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范围扩大至5%-12%,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的经营状况,每年一次灵活自主选择缴存比例,对于经营困难企业,缴存比例更是降至1%。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已有1598家企业从中受益,累计为企业减少成本支出约8211万元。
(三)实行住房公积金行政调解,节约维权成本
据统计,2019年常州中心受理职工的举报投诉687起,涉及企业88家。为起到既督促企业依法规范建缴住房公积金,又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目的,在处理职工的举报投诉中,常州中心始终坚持行政调解和行政执法相结合,尽量让企业和职工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妥善解决,避免矛盾冲突的升级恶化。在常州中心2019年受理的举报投诉案件中,仅对8家单位采取行政执法,绝大部分投诉举报案件均采取了行政调解的方式解决。
此外,为帮助企业健康发展,常州中心还为企业出具上市证明,积极参加全市和谐劳动关系评比打分,创新设立乡镇住房公积金工作站为偏远企业服务,坚持为企业开展预约上门服务等,竭尽所能地为营造优良营商环境,落实固本培元、放水养鱼、激发企业活力的发展理念贡献力量。
二、支持企业发展中住房公积金面临的难题矛盾
从本质上讲住房公积金具有“住房工资”的特性,带有很强烈的福利色彩。在企业一方理解,住房公积金是“福利”,可有可无,或者可多可少;在职工一方理解,住房公积金是“工资”,必须要有,而且要足额缴存。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性质的不同理解,是导致企业与职工矛盾冲突的聚焦点。对于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门,公积金中心必须处于双方的公正位置,对任何一方的偏袒都会导致严重影响。也正是如此,给住房公积金开展支持企业发展的工作带来了难题。
(一)矛盾冲突的焦点:企业经营成本与职工合法权益的各自诉求
一方面,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都应当依法为职工建缴住房公积金,而且缴存标准要以职工实际收入为准。住房公积金“住房工资”的特性,使得职工希望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实际工资收入一样人人享有,并且能够随着工作年限不断增长。另一方面,对于企业来讲,为职工建缴住房公积金会增加企业经营成本,如果还要像工资一样年年增长,将会大大增加企业经营压力。虽然按照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可以在企业成本中列支,免征所得税,但对比建缴标准,企业往往选择不建或者少缴。
很显然,在住房公积金的建缴与否、标准如何上,企业与职工的矛盾相当突出。如果我们只是强调要维护职工合法享受住房公积金权益,造成企业经营成本的大幅攀升,这既不符合当前为企业减负降费的大形势要求,也很有可能导致企业因经营成本压力过高而倒闭破产,最终职工的权益也会不同程度受损。而如果只强调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导致职工权益受损,这又会助长企业违规经营之风,造成企业社会责任缺失,最终影响地方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因此,如何妥善处理好不过分增加企业经营成本与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矛盾,是当前住房公积金落实“放管服”改革、支持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难点问题。
(二)矛盾解决的难点:企业资源强势与职工维权弱势的不平等地位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理念的全面贯彻落实,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不断增强,有关住房公积金不建不缴、少缴欠缴的举报投诉也日益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据统计,2014年-2018年,常州中心受理并解决的举报投诉约有730起,其中群访39起,且每年都有增长。
根据常州中心的实际经验,在案件的受理过程中,企业和职工的地位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平等的。表面看来,对一个企业不规范建缴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可能会有很多职工多次进行投诉举报,甚至是采取群访的形式给予企业压力。在这样的博弈下,企业貌似处于弱势,但事实上职工的投诉压力是分散的,而且由于职工的诉求不同和妥协程度不一,使得职工很难集中力量与企业进行对等谈判。同时,一些大型企业往往拥有较为完备的法务部门和强大的专职律师队伍,或者在地方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这也使得企业在与职工进行谈判时,具有更大的资源优势。
在这样的“不平等”环境下,作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门,在处理职工的投诉举报时更需要平衡好各方权益,妥善处置,以避免矛盾冲突的进一步加剧。
三、解决企业与职工矛盾的思路和设想
(一)找准宣传发力点,营造依法守法环境
首先要对落实“放管服”改革,帮助企业减负降费,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上有更深刻的认识,要将企业和职工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扩面思考,而不是切割撕裂后进行处置。要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立足点,进一步找准宣传方向,统筹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
对于企业来讲,要重点宣传建缴住房公积金对留住人才、促进企业发展方面的作用,以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企业建缴住房公积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于职工来讲,要重点宣传企业与职工共同发展的利害关系,让他们对两者休戚相关、共同发展有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也要加强对职工的普法宣传,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由职工来督促企业依法合规建缴住房公积金。
(二)找准政策着力点,实现职企“双赢”局面
企业与职工的矛盾并不是水火不容、不可协调的,只要找到双方权益的平衡点,做适当的协调妥协,双方的矛盾还是能得到比较妥当的解决。
在2019年常州中心受理处置的一起有关某大型科技企业的举报投诉案例中,因中心全面了解企业和职工的需求和困难后,制定了个性化的处置方案,通过扩大缴存范围、提高缴存基数、降低缴存比例的“两升一降”方式,较好地满足了双方的权益诉求,最终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最终,该企业一次性新增缴存职工3934人,环比增长255%,基本实现依法规范建缴住房公积金。企业实现了规范经营,有效规避了法律风险,增强了企业员工的稳定性,而且成本支出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得到了维护,保证他们能享受政策红利,贷款购房、安居乐业,案件也得以圆满解决。
(三)找准工作风险点,规范帮扶政策实施
在实施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支持企业减负降费工作上,虽然是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执行的,有理有据,但即便是提高了企业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仍然有部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会有所下降,特别对于新入职的职工来讲,他们受到的影响最大。因此,要确保帮扶企业的政策能够有效落实,必须对降比政策的风险点有准确的把握,以便在实际政策的实施执行中能够有效规避。
为此,常州中心实施降比政策支持企业减负降费中,一方面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5%-10%(不含10%)的企业进行重点关注。选择这一缴存比例区间的企业虽然合法合规,但缴存比例下降也需要职工有一个缓冲接受的过程,同时这也是一个潜在风险点,需要密切关注企业和职工的关系,做好随时介入调解的准备。另一方面对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的困难企业严格审核。在对困难企业的界定标准上,主要参考上年度的经营状况是否出现亏损,或以社保部门是否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困难企业降比缴存的申请,必须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没有建立职代会或工会组织的单位由镇、街道、开发区工会组织提出意见,以确保申请合法合规,最大程度降低企业与职工的矛盾冲突。
落实“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不仅仅是帮助企业减负降费、支持企业加快发展,最重要的是构建和谐健康的经济发展环境。因此,落实“放管服”改革必须兼顾职工权益,企业和职工的和谐共存才是最优的营商环境,也才是“放管服”改革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