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召开
5月16日,全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治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最新精神,研究部署我市工作举措,推动全市集中整治向纵深开展。
会议指出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惦念于心、反复强调做好的大事,直接关系党的执政根基,是重大政治责任、严肃政治考验。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站位、强化认识、把握形势,毫不含糊地把集中整治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要求牢记于心、践之于行。
会议强调
要清醒认识存在的问题不足。地方党委政府、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扛稳抓牢集中整治工作主体责任,把要求传下去、责任担起来、工作做扎实,严格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杜绝将集中整治工作混同于一般工作,造成工作力度、整治效果出现偏差,要以超常的作风务求实效,确保集中整治效果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可感知。
要坚决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全面做好线索起底,做到应统尽统、应纳尽纳,建立问题线索清单、实行台账管理,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强力推进案件查办,牢固树立“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理念,强化办案引领、案件开路。充分考虑“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把握好办案进度与办案质量、办案安全的关系。有力提升指导成效,通过对各地各部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巡回指导和成效调研,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要全面落实肩负的政治责任。在加强学习上再下劲。把学习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及时跟进学、深入研究学、对照工作学,努力做到以学促干、以学促用、以学促效。在贯通责任上再下劲。“唤醒”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行业领域职能部门的责任意识,落实好集中整治主体责任,做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效贯通。在组织领导上再下劲。围绕集中整治做好内部指挥协调,紧紧抓住集中整治这个工作大势,把“履行好部门职责”与“开展好集中整治”有机融合,切实提高治理能力、提升工作质效。
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市、区)纪委监委负责人,市纪委监委机关相关部室、部分派驻机构负责同志,集中整治涉及的24家行业部门分管领导等参会。(张世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