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全面铺开 专项巡察15个单位
10月10日,平顶山市委派出5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三”的方式,对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等15个市直单位,就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巡察,同时对相关单位、县(市、区)及功能区等进行延伸了解。
巡察期间,巡察组全面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围绕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少数”,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监督重点,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发挥政治“探照灯”“显微镜”作用,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抓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实履职尽责,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各项部署要求。一是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查看是否存在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贯彻执行上级要求不及时、不主动、不彻底等问题。二是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生态文明思想情况,重点查看是否注重加强政策宣传教育,营造“科学、精准、依法、全民”治污浓厚氛围,引导服务对象和广大干部群众增强环境保护意识。三是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对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提供支持保障情况,重点查看是否把环境污染防治攻坚作为锻炼、考察、发现干部的重要平台,是否有效发挥党组织在环境污染防治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四是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重点查看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支兑应付、“懒庸推慢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五是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规党纪执行情况,重点查看是否把环境污染防治和正风肃纪一起抓,对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发现、严肃查处,对失职失责党员干部依规依纪问责到位。六是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重点查看在环境执法及环境治理过程中是否存在钱权交易、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吃拿卡要等问题。七是加强对巡视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对中央、省委巡视反馈及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交办的线索是否认真核查。
巡察期间,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市委各巡察组均开通有专门值班电话、接收短信手机、电子邮箱、邮政信箱。巡察组受理电话举报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至中午12∶00,下午2∶30至5∶30。同时,各被巡察单位在机关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市委巡察公告》,提高群众知晓度,扩大巡察影响力。
根据巡察职责,巡察组对与本轮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