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持续巩固全市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发布日期: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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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平顶山市政治生态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平顶山市政治生态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等3份文件。
市委书记周斌对政治生态建设的意见、考核评价办法和指标考评体系作出点评,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在市委统一领导下,承担本地本部门政治生态建设主体责任,细化推进方案,制定具体措施,持续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二是强化统筹指导。认真做好政治生态建设细化量化工作,实施项目化操作,加强全程指导和跟踪问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项一项推进。三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形式,有声势、有深度、有特色地开展宣传,使政治生态建设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强化全程督导。根据目标任务,强化分类指导和专项督导,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建设及考评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按照政治生态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评判,以考促建,提升政治生态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
文件起草过程中,市纪委监委运用了全市“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三清)”示范区建设课题研究成果,借鉴了外地先进经验,在对试点进行考核基础上,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最终形成了文件审议稿。上述3份文件将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持续净化优化全市政治生态,推进全市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上述3份文件由市纪委监委受市委委托起草,将以市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名义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