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印发通知 进一步严明当前疫情防控纪律要求
日前,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当前疫情防控纪律的通知》,对当前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各项纪律进行再明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从严抓好疫情防控监督,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疫情防控硬仗提供纪法保障,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五次专题会议部署,进一步严明当前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纪律,确保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认真履行防控职责,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全力维护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委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政治纪律。疫情防控是当前的第一要务,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就是“国之大者”“省之要者”,是一场“持久战”,是“一失万无”的底线工作,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把疫情防控作为检验能力作风的重要战场、重大考验,从严从紧从细从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严禁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置若罔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严禁搞形式主义,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纸面落实、过度留痕;严禁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坚决保证政令畅通。
二、严明组织纪律。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服从防疫大局,服从统一指挥,特别是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服从统一调度。严禁自行其是,不服从组织和单位工作安排;严禁临危退缩、临阵脱逃,坚决做到步调一致、共克时艰。
三、严明廉洁纪律。要严格疫情防控物资资金的管理使用,把廉洁、公开要求贯穿资金拨付、物资调配全过程,科学调度、阳光运行。严禁贪污侵占、假公济私、截留挪用防疫款物,坚决按照规定将所有相关款物全部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四、严明群众纪律。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事求是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禁在疫情防控执法管理等工作中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严禁借疫情防控吃拿卡要、刁难群众,耍特权、搞特殊及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五、严明工作纪律。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筑牢防控防线,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卡口检查、排查管控、疫情报告、信息发布、舆情处置等制度机制,加强领导干部包联疫情防控和机关党员干部下沉村(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严禁消极应对、擅离职守、推诿扯皮、设置障碍、贻误战机;严禁迟报、瞒报、漏报、错报涉疫数据、信息;严禁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
六、严明生活纪律。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积极配合属地管理要求,维护良好疫情防控社会秩序,自觉佩戴口罩,主动扫码、测温、登记、排查,带头做到不聚集、“非必要不出市”,确需出市的按要求落实外出审批管理,返回时做好提前报备,按照要求及时主动如实报告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相关信息,如遇需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情形要自觉按规定接受管理,做好核酸检测和个人防护。
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杜绝麻痹侥幸,严防责任悬空,把牢“外防输入”关口,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扎紧“四个口袋”,牢牢把握疫情防控主动权,持续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站位大局、融入大局,把疫情防控监督作为当前政治监督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压紧压实“四方责任”作为做好疫情防控监督的重要抓手,加大督导检查、暗访排查、电话抽查频次,着力发现地区、职能部门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失职失责失范行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履行疫情防控职责、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中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采取批评教育、提醒谈话等方式处理;经教育提醒后,仍麻痹大意、庸懒散拖或未认真整改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对涉事单位和人员采取通报批评、诫勉、免职等组织措施,构成违纪违法的,按照程序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因作风不实、工作不力、应急反应不迅速、应急处置不果断等造成不良后果,甚至疫情规模性反弹等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从快从严对当事人和相关领导采取免职、责令辞职等组织措施,按程序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