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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开两地住房公积金已实现互认互贷

发布日期:2022-08-22         浏览次数:


《郑开住房公积金同城化管理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业务指南)于近日发布,政策已经开始实施。这是郑州、开封两地在公共服务同城化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郑州、开封住房公积金已经实现互认互贷。郑州、开封市民在当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跟郑州或开封缴存职工一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业务指南,开封市缴存职工(含县、区)来郑州市(含县、市、区)购买自住住房,满足申请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等条件后,可按照郑州市缴存职工的同等条件在郑州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开封市民来郑州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80万元。

郑州市缴存职工(含县、市、区)来开封市(含县、区)购买自住住房,满足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等条件后,可按照开封市缴存职工的同等条件在开封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金额为80万元。

“前期业务培训工作已经结束,郑州市住房公积金办理窗口(大厅)已经开展这项业务了。”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在郑州中原区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办理窗口,已经有市民来咨询该项业务。

郑州、开封两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除在购房地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还可以就近到住房公积金大厅申请办理购房提取或还贷提取等业务。

据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郑州与开封的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工作之前也在开展。比如,在开封工作的市民在当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来郑州买房时,只要户口是郑州的也能办理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更进一步,把户口这一限制去掉了,能更好地促进两地同城化发展。”

不仅仅是郑州、开封两地,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工作也在郑州都市圈等其他区域稳步开展。

郑州市不久前出台政策明确,探索“1+8”郑州都市圈(郑州及开封、洛阳、平顶山、新乡、焦作、许昌、漯河、济源)住房公积金互认业务,实现都市圈内住房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有效满足群众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求。

   另外,沿黄河流域8城(郑州、济南、太原、呼和浩特、西安、兰州、西宁、银川)就互认互贷、服务标准提升、政策研究和人才教育机制等方面达成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