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推出“商转公”组合贷款业务
发布日期:202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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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南昌中心”)重启“商转公”贷款政策后,引发广大市民关注,但“办理‘商转公’须先筹钱结清商贷”的规定,让不少市民望而却步。
为让更多缴存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利率的政策红利,提升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服务的获得感,南昌中心协调合作银行,积极向其上级部门争取政策,申请开通“商转公”组合贷款业务。“将纯商业性贷款模式转换为住房公积金及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模式后,可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至职工商业贷款银行,用于为职工结清或部分结清商业贷款,再将职工的商业贷款转化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避免贷款职工再承受自筹资金压力。”南昌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南昌中心还协调不动产部门积极解决抵押权登记难题,在贷款职工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况下,可办理抵押登记业务;办理“商转公”组合贷款时,可将商业贷款的抵押登记权人转换为管理中心及商业银行,可以存在抵押金额、抵押期限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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