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租房提公积金本人可以网上办理
发布日期: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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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纸质申请表及部分业务网上办结的公告》,规定从1月10日起,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可申请人本人办理,还可直接通过网上业务系统申请。
根据公告,自1月10日起,除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外,申请人和单位经办人都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办理途径方面,申请人既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也可到柜台办理。据悉,包括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租房申请提取公积金在内,管理中心此次新增11个服务事项可通过网上业务系统申请并办结,无需到柜台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人本人于柜台办理提取业务时,仅需提供相关提取事项的材料原件,授权承诺可当场签字确认;单位经办人于柜台办理提取业务时,除提供相关事项材料外,还需申请人本人签署《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提前授权承诺。
1月10日起,通过管理中心下属18个管理部或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代办点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原需填写的16类提取事项申请表格全部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