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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07         浏览次数: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2025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55月8日起,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执行新的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5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现行的2.35%调整为2.1%,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2.85%调整为2.6%。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现行的2.775%调整为不低于2.525%,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3.325%调整为不低于3.075%。(详见附件)

二、20255月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55月8日至202512月31日仍执行原利率,自2026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

三、对于已经受理且放款日为20255月8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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