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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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2025年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5年5月8日起,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执行新的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现行的2.35%调整为2.1%,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2.85%调整为2.6%。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现行的2.775%调整为不低于2.525%,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3.325%调整为不低于3.075%。(详见附件)
二、2025年5月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仍执行原利率,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
三、对于已经受理且放款日为2025年5月8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