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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清理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06         浏览次数: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开展集中清理,请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尽快办理销户提取手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对象

无贷款、无担保、未冻结的下列缴存职工账户:

(一)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且封存满半年的职工封存账户。

(二)离退休职工封存账户。

(三)死亡职工封存账户。

二、清理办法

(一)线上办理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且封存满半年或离退休的缴存职工,可通过“支付宝—便民生活—市民中心—公积金”、“豫事办—公积金服务”、“平顶山公积金手机APP”、“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等线上业务办理渠道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

(二)临柜办理

1.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且封存满半年的职工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或延伸服务网点办理销户提取。

2.离退休职工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或延伸服务网点办理销户提取。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死亡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与死亡职工的身份关系证明、职工死亡证明、死亡职工单位对公转款账户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死亡职工销户提取。单位对公转款账户已注销的,提供继承公证书或法院裁定书,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入继承人个人银行账户。

三、其他事项

(一)各缴存单位要对本单位的长期封存账户(封存6个月以上)进行核实,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通知职工本人尽快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

(二)封存账户无身份证信息的缴存职工,须出具原缴存单位有关证明(工作证、工资凭证、退休证、社保证明、失业下岗证等任意一项),完善身份证信息后办理销户提取。

咨询服务电话:12329

http://www.pdsgjj.com/cxdt/gqgg/3746.htm(市直管理部按缴存单位汇总长期封存人数)

http://www.pdsgjj.com/cxdt/gqgg/3744.htm(平煤分中心按缴存单位汇总长期封存人数)

http://www.pdsgjj.com/cxdt/gqgg/3745.htm     (各县(市)管理部按缴存单位汇总长期封存人数)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