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
发布日期: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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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7日上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郑秋生同志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中共平顶山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宣文〔2020〕72号)精神;中共平顶山市委宣传思想工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正面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意识形态〔2020〕2号)文件精神;中共平顶山市委宣传思想工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印发<平顶山市舆情引导处置工作机制>的通知》(平意识形态〔2020〕3号)文件精神;中共平顶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印发《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以案促改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平纪发〔2020〕9 号)文件精神。
会上,中心审计稽核科罗琛同志围绕《民法典》的立法经过、民法概述、总则、物权、人格、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等结合生活中的实例为大家解读了《民法典》。
会议强调,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是党中央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大事。
会议要求,各支部、各管理部、各科室要组织系统学习会议精神,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突出学习重点,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贯彻落实于公积金各项工作之中。